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呈现三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6-05-30      阅读次数:303

        2016年5月24日,文化部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国务院于3月27日批准颁布的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899部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家的具体情况。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的899部珍贵古籍中,有汉文古籍754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31部和其他文字古籍14部。
        据了解,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名录申报范围扩大,如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申报了8部珍贵的宋元名拓,这是香港地区首次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之前曾收入澳门地区申报的古籍。二是汉文古籍中不乏珍品,如《赵城金藏》残失的“黍”字号一卷,清雍正四年内府铜活字印本光绪间描润本《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南三阁《四库全书》26部等。三是随着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不断推进,珍贵的民族文献典籍数量日益增多。本批西藏自治区有100余家古籍收藏单位申报了400余部古籍,包括公共图书馆和寺庙,成为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一大亮点。
        自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以来, 2007年至2015年间,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其中有11375部古籍入选珍贵古籍、166家单位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带动全国19个省份开展了省级《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工作,推动了古籍分级保护制度的建立,促进了被命名单位的古籍存藏环境显著改善。
        2016年6月至8月,国家图书馆将举办“国家珍贵古籍特展”,主要展示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收录的珍贵古籍。

[原文出处]  http://www.chinalibs.net/ArticleInfo.aspx?id=400178
[作    者]  江水
[单    位]  图书馆报
[编    辑]  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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