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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将有据可依
发布时间: 2017-12-11 浏览量:

       贵州少数民族活态口传古籍,是贵州少数民族在本民族语言文化语境中世代创造传承的活态口传古籍经典,然而在全球化的冲击下,口传古籍生态环境的变化及传承人断代,致使口传古籍正在濒临消失,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刻不容缓。2017年12月6日,“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项目结题评审会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至此,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有了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实施依据。
       12月6日,“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项目结题评审会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
       2016年3月,为加强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的分类保护,使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保护和传承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贵州省民宗委古籍办就“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项目立项,并委托贵州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调研撰写,整个课题研究持续整整一年。
       一年来,该专家团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民委、文化部以及贵州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实际,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传承保护和科学传承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原则,本着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通过准备、实施研究和课题总结三个阶段研究制定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
       文本分为总则、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概念与基本内容、口传古籍的管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民族语言活态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普查(搜查)与整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定级、建立《贵州省少数民族珍贵口传古籍名录》、命名“贵州省少数民族口传古籍重点保护村寨(含社区)”、少数民族口传古籍传承人的认定与活态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传播与利用、权利保障与知识产权保护等九个部分、四十八条,清晰地梳理和概述了口传古籍活态传承的重要性、理论政策依据、基本方针;界定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范畴;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主管部门在口传古籍工作的职责;提出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定级标准及原则、等级评定程序与方式;提出了民族口传古籍传承人的义务、权利及传承人的奖励和撤销机制;提出了传播与利用、权利保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措施和要求等。
       “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的通过,将为贵州珍贵口传古籍的活态传承保护提供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实施依据,进而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利用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

[原文出处]  http://news.qx162.com/gz/2017/1207/208375.shtml
[作    者]  洪英杰
[单    位]  多彩贵州网
[编    辑]  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

声明:本栏目大多信息来源于网友推荐。如果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人认为违反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

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将有据可依
发布时间: 2017-12-11 浏览量:

       贵州少数民族活态口传古籍,是贵州少数民族在本民族语言文化语境中世代创造传承的活态口传古籍经典,然而在全球化的冲击下,口传古籍生态环境的变化及传承人断代,致使口传古籍正在濒临消失,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刻不容缓。2017年12月6日,“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项目结题评审会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至此,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有了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实施依据。
       12月6日,“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项目结题评审会在贵阳举行,会议通过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
       2016年3月,为加强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的分类保护,使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保护和传承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贵州省民宗委古籍办就“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项目立项,并委托贵州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调研撰写,整个课题研究持续整整一年。
       一年来,该专家团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民委、文化部以及贵州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实际,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传承保护和科学传承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原则,本着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关系,通过准备、实施研究和课题总结三个阶段研究制定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
       文本分为总则、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概念与基本内容、口传古籍的管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民族语言活态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普查(搜查)与整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定级、建立《贵州省少数民族珍贵口传古籍名录》、命名“贵州省少数民族口传古籍重点保护村寨(含社区)”、少数民族口传古籍传承人的认定与活态传承保护、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传播与利用、权利保障与知识产权保护等九个部分、四十八条,清晰地梳理和概述了口传古籍活态传承的重要性、理论政策依据、基本方针;界定了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范畴;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主管部门在口传古籍工作的职责;提出了少数民族口传古籍的定级标准及原则、等级评定程序与方式;提出了民族口传古籍传承人的义务、权利及传承人的奖励和撤销机制;提出了传播与利用、权利保障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措施和要求等。
       “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活态传承保护规范”文本的通过,将为贵州珍贵口传古籍的活态传承保护提供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实施依据,进而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利用贵州少数民族口传古籍。

[原文出处]  http://news.qx162.com/gz/2017/1207/208375.shtml
[作    者]  洪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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