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务处:
为了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决定在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评委会评审之前在全省普通高校进行网评,通过网评,促进校际实习教学改革的交流,达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评审条件按湘教通 [2009]74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赋分标准见附件1。
二、网评时间
11月14日—20日,请各位专家严格按评审条件和赋分标准认真进行评审,将各基地的评分的结果和评审由登记在网评计分表(见附件2)中,并签上单位和姓名,并务必于11月20日前传真我处,传真电话:0731-84714932,联系人:王文斌,联系电话13974921092。
三、材料分组
第一组:理工组共计30个基地
第二组:教育、医学计算机组共计31个基地
第三组:文科、艺术、基地组共计30个基地
四、专家分组
第一组:
中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工学院,长沙学院
第二组:
湖南师范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湘南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医学院,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中医院高等专科学校,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组:
湖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商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长沙师范学校,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五、实习基地评审材料请各位专家从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网页直接下载(网址:http://www.hnadl.cn),联系人:薛辉明,电话:0731-88872068,13974875526。
六、欢迎各位专家在评审本组任务后,继续参与其他组材料的评审、专家的评审水平将作为以后聘请专家的依据。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实习基地基地评分标准
2、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网评计分表
二OO九年十一月六日